第十六条

有效

自治机关要高度重视从哈萨克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中培养各级各类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注意在妇女中培养干部和各种专业人才,并注重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自治县有计划地选送各民族干部到上级国家机关或发达地区交流、挂职或任职。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院校和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培训和进修,提高干部、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

自治机关根据本县建设的需要,设立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专项经费,制定优惠政策,稳定现有人才,积极引进人才,并对做出特殊贡献和有创造发明的人员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予物质奖励。

自治机关对在自治县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时,适当放宽职称评聘考试条件。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由自治县自行核定。

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