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向职工租赁或出售住房时,职工配偶是教师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照顾。各市、县建的安居工程,对住房困难的教师应优先给予解决。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