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可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对教师进行奖励时,应按照教师管理权限,征求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