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五十七条有效自治县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提倡晚婚晚育和优生优育,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自治县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7月27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