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制定和实施科技兴县发展规划,加速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高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含量。

自治县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各项科技研究和推广活动,对研究、推广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