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对在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