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 监督管理范围第十一条已废止学校建筑项目的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应符合国家和山西省卫生标准和要求。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