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经济发展予以安排。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2月4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