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