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批监督条例/第三章 计划调整的审查和批准第九条有效计划的调整是指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原批准计划中某些主要目标、重点项目和其他重要事项的部分变更。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