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