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公路和公路用地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在公路上进行施工作业的,必须设立明显警告标志,夜间还必须悬挂警示红灯。施工作业影响车辆通行,需要绕行的,必须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确需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施工单位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同时在前段路口设立标志。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