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公路和公路用地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小型公路桥(涵)周围8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限定距离内,禁止下列行为:(一)爆破、采石、取土、挖沙;(二)倾倒垃圾、污物、堆放或者倒运物资;(三)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行为。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须依法批准。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