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国家规定,赠送、交换、转让、出卖、倒卖档案及其复制件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外,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分别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