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撤销:(一)擅自设置档案馆的;(二)不按规定范围接收档案进馆的;(三)未经审核同意发布专业档案工作业务规范和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