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第五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机构是指符合本条例设立条件,经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并公告,为诉讼活动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24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