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旅游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