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金融第三十条已修改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隶属于自治机关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级国家机关需要改变自治县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时,应当事先征得自治机关的同意。隶属于上级机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尊重自治机关的自治权,遵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接受自治机关的监督。自治县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招收人员时,优先招收当地少数民族人员,特别是农村少数民族人员。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