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保税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和经营管理第八条有效投资者在保税区内申办企业,可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并向海关、税务办理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