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保税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福州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保税区位于福州市马尾港,是一个封闭式的综合性对外开放区域。保税区与非保税区(指中国境内的其他地区,下同)之间的分界线设置完善的隔离设施。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