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制度。

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制度,按照业主大会确定的使用范围和金额进行申请,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紧急维修。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