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五章 体育经营活动第三十七条有效体育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技术和质量标准的体育设施、器材和用品,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对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体育经营项目,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明确警示和真实说明,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