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中医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医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防止对中医中药知识产权的侵害和科技秘密的泄露。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