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信访条例/第三章 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第十四条已废止国家机关可以邀请律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为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和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