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依照法律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在代表中,满族代表所占的比例,应与人口所占的比例相适应,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自治县内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各民族代表所占的比例,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确定。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