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构成,应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其比例应不少于百分之七十。保持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稳定,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技术专长,不得随意抽调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