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第二十四条已修改依法划定的水功能区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树立标志并向社会公告。水功能区划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