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江西省国防教育条例
第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驻赣军事机关协助和支持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五条
回到全文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