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个体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置和审批第七条有效申办个体医疗机构,应当向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报州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审核和审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