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辞职和罢免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罢免的,或其代表资格终止的,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撤销或免除,由主席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