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需要延期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许可决定机关提出申请。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