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有效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发放旅游行程单和旅游服务质量评议表。旅行社应当收集由旅游者填写的旅游服务质量评议表,对旅游者进行回访,主动征求旅游者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