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对拒绝、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破坏燃气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