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六章 安全防范第二十八条有效规划、土地等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时,不得占压燃气设施;已占压的,由批准部门负责协调拆除改迁,未经批准的,一律拆除。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