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表决议案,必须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赞成,才获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