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单位或者个人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禁擅自出租。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