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统计师事务所及相类似的统计信息咨询中介机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非法从事统计调查,进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活动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至5倍的罚款。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4月2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