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鼓励、扶持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的发展,组织开展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发展环保产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