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科协开展工作和活动。对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基本建设或者城市建设规划,并保障其发挥作用;对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类的报纸、期刊、图书、影视音像制品给予扶持。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科协、学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