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第六章 服务监督第四十八条有效邮件、电报投递人员应按规定的频次、时限和范围,并按收件单位或收件人街道名称、门牌号码、信报箱号码、地址,及时、准确投递邮件、电报。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