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第三章 行业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自治区邮电通信主管部门对于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应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邮电通信企业应为获得并持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开办业务所需的基本的中继设备、线路等。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