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第三条已废止本规定只适用于本县内各少数民族群众。汉族群众与各少数民族群众通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执行。少数民族中的国家干部、职工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