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代表实行差额选举,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应当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
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符合前款规定的差额比例,都应当列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前款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选民小组进一步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
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顺序排列。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