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按照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民族成份的管理。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处理涉及自治县内各民族的特殊问题时,应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合理意见。

地方法规 ·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