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由满族公民担任,在副主任和其他组成人员中,满族公民应占多数,其他民族的公民也应有适当名额。

地方法规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