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在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采用管网管道供气,在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外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采用独立的管道供气。

管道燃气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