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公安机关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承运单位运输烟花爆竹应当携带许可证件,按照核准载明的品种、数量、路线、有效期限等规定运输。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