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九条有效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实行分类负责。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单位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由所在单位负责;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所需经费由管理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列支。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