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华侨、港澳同胞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开发区内投资兴办的企业,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