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优惠待遇第三十四条已废止开发区内企业除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外,还可享受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有关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